台灣新娘香港小孩設置戶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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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流程解說文是幫忙台灣新娘在香港所生小孩回台灣設戶籍之用。


但這裡要留意的是:
  1. 本人(就是小孩媽媽) 是持雙重國藉, 即本身就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所以這裡並不討論在港居留事宜。
  2. 我的丈夫也同是香港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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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來源:文內分享之資訊為本人於不同途徑搜集所得。所有資訊 純屬分享, 請參考時自行判斷, 本人及資訊提供者不負上任何責任。



流程一覽:
事項
大約所需時間
  1. 結婚證書  核證副本
  2. 小孩出世後辦理香港出生紙, 身份證及護照
  3. 結婚證書及出世紙驗證
  4. 拍證件照及辦入台簽證
1個半月
  1. 結婚登記 (區公所)
  2. 辦定居證 (移民署)
  3. 辦郵局存摺
  4. 登記入藉
  5. 辦育兒補助
  6. 辦健保
  7. 辦理護照 (外文部)
3個星期至1個月


【第一步】結婚證書  核證副本


如果閣下像我一樣, 當初在香港結婚, 並未在台灣登記結婚。
而且當初結婚登記並不是在婚姻登記處辦理, 而是用證婚服務(婚姻監禮人服務)。


那你必須先去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第二步】小孩出世後辦理香港出生紙, 身份證及護照
注意:
1.     三樣文件 (出世紙, 身份證及護照), 可同時辦理, 最好帶寶寶一起去, 因為辦護照時需要讓入境署職員看一看BABY。
2.     如果辦了護照, 就不必辦回港證, 因為用途等同護照, 不要再另外多花錢!
3.     當辦護照時,會一併辦身份證;但因為身分證沒有照片, 所以任何時候都需要與護照一起用。(如去澳門玩時, 只需要帶護照加身份證)


【第三步】文件證明服務 (包括: 結婚證書、香港出世紙、針卡 (疫苗注射記錄表)


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
地址: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1座40樓


文件證明服務時間
文件證明收件時間: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文件證明發件時間:下午2時至下午5時


處理時間
  1. 一般案件於可於 2 個工作天下午二時後取件;
  2. 特別案件或需要查證者,視查證時間而定,一般最長不超過二個月;
  3. 但文件須呈報主管機關,或轉請其他相關機關查證者,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4. 個別案件之確定發件時間,請依照本處通知為準。
費用
  1. 商務文件或各類文件驗證每份120港元;
  2. 每份文件可要求加驗影本,每份60港元;
  3. 本處只收現金,暫不收受千元鈔
  4. 本處受理各項文件事務後,因可歸責於請求人或到場人之事由致不能完成職務執行,或依條例拒絕受理驗證者,所繳規費不予退還。


結婚證書

可由婚姻當事人之其中一個人提出申請驗證。除了文件證明申請表 外,並請準備下列必需文件:
  • 申請人之身份證件正、影本及配偶之身份證件影本 :-申請人是台灣人,配偶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入港證件正、影本各一份;配偶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影本一份。
Q2: 我是台灣人,配偶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要驗證結婚證書,請問注意事項?
答:
1. 申請必備文件,請詳結婚證書驗證
2. 驗證後30天內請向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以免逾期罰款。


出生證明

(可由家屬或親屬提出申請或代為申辦)
須備文件:
  1. 出生證明正本及影印本(2份)
  2. 申請人身份證件正本及影印本
  3. 與當事人之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影印本)


針卡 (疫苗注射記錄表)
須備文件:
  1. 針卡正本及影印本(2份)
  2. 申請人身份證件正本及影印本
  3. 與當事人之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影印本)


【第四步】幫BABY辦理入台簽證


雖然說, 其實BABY 拿著香港特區護照已經可以辦理落地簽, 但是因為辦台灣居留時需要傳統的三聯式簽證, 所以還是得乖乖在香港辦理入台簽證。


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
地址: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1座11樓1106室 (位於金鐘港鐵站B出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正 (櫃檯中午不休息)
(記得早點去領籌號, 一天名額只有500個。)


自本(2012)年4月9日起,外籍人士申請赴台灣簽證必須透過網際網路填妥簽證申請資料,並將申請表列印後,再持憑至本處申請簽證。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3步驟如下:
  1.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2. 列印填妥之申請表,併同相關文件至本處申辦遞交
  3. 完成簽證申請表線上填寫程序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在線上確實填妥申請表。所有表列項目均需填寫,否則簽證申請件將不受理。
  2. 本處不受理所有非線上填寫之簽證申請表。




應備文件:
  1.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 1份,並附最近6個月內2吋半身彩色白底照片1張。
  2.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3. 香港澳門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等影本各1份。
  4. 回郵信封並填妥申請人中文姓名及詳細香港地址(免貼郵票)。
  5. 12歲以下兒童單獨申請者,請檢附父母身分證影本及同意書。
  6. 證照費:港幣170元。
處理時間
普通件:約14 個工作日


【中場休息】辦了以上四步, 就可以稍做休息,訂機票, 準備回台行程。


【第五步】補辦結婚登記(區公所)
去自己(BABY媽媽)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讓自己身份證的配偶欄刻下配偶名稱。


記得順便申領戶籍謄本!!


【第六步】 辦定居證 (移民署)


臺北市服務站
地  址: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電  話:  本署總機:02-23889393
櫃檯受理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00,櫃檯中午不休息。


在台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申請依親居留簽證手續說明
應繳文件
說明
1.簽證申請表
須至「線上填寫申請表專區」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或由申請人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簽名確認。
2.彩色照片2張
請黏貼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3.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
1.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2.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4.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1.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3.六歲以下兒童得免附本項證明
5.依親對象之在台戶籍謄本
依親對象為在台有戶籍中華民國國民者,應繳交最近3個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全戶戶籍謄本。
6.父母之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申請人為在台有戶籍國民之外籍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或(外)孫子女者,申請人之父母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並應繳交載有父母婚姻登記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3個月內有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7.出生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文件上須有父母全名。
8.視個案要求提供右列或其他文件
1.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雙籍人士申請依親,應持憑外國護照入境,並先將戶籍遷出國外。
2.若父母離婚,被依者須具監護權並提供監護權歸屬證明。
3.父母在台有戶籍,而子女在外國出生時,須檢附父母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
4.依親對象係在台有戶籍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者,須檢附申請人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之親筆授權書或委託書。
5.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頁。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2.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資格註記代碼「TC」之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七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或本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無須離境。
注意事項
1.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簽證且  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2.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7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7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台逾期停、居留者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3.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且為中文、英文以外之文件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4.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doc檔案)」。
5.以落地簽證或免簽證方式入境者以及目前在台外籍勞工均不適用。
6.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7.申請人持憑簽證註記代碼「P(觀光/探親/訪問)」事由不可延期之停留簽證入境者,不得在臺改辦居留簽證。


定居證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http://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Data/3941071453.pdf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地 區 申 請 書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Attachment/55811422698.pdf


【第七步】 辦郵局存摺
這個主要是要來領育兒津貼用的,如果本來已有郵局存摺或指定銀行的戶口就可以直接跳過啦。


【第八至十步】 登記入藉+育兒補助+健保 (區公所)
基本上現在區公所都可以一站式辦理!
注意事項:
  1. 須先領到定居許可公文才到區公所設戶籍。
  2. 育兒津貼可以一併辦理。
  3. 健保卡需要半年後才領到, 因為需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一起使用, 所以我是覺得健保卡上有沒有照片是沒有差, 可以請親友代收。


【第十一步】 辦理台灣護照
設立戶籍後需要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中華民國護照持憑出國。



注意: 基本上設戶籍後需要每兩年入境一次, 不然會被除籍哦!